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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母亲不给钱买车就放火烧屋 销售员今日被判罚款3000令吉

(乔治市8日讯)一名销售员在上个月刑事威胁母亲,今天被推事庭下判罚款3000令吉。

44岁被告甘顺明(译音)承认7月9日晚上10时30分,在阿依淡新镇一间住家做出上述行为后,推事茜蒂努鲁苏海拉作出上述宣判。

法庭也下令被告若无法支付罚款,以坐牢8个月取代。

根据甘顺明的案件陈述,他要求69岁的母亲给他5000令吉买车,并在后者拒绝后威胁若不给钱就放火烧屋。

他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被告代表律师杨迪贤(译音)要求降低罚款,因为被告只是初犯。

副检察官努鲁阿迪卡随后要求给予适当的惩罚,以作为教训,并确保该销售员不再犯同样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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