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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建议还押人士居家服刑 死刑或逾10年监刑不适用

(吉隆坡7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表示,居家服刑法案的初步建议是适用于被施以还押的人士。

他说,初步建议还包括赋予法庭权衡符合资格的自由裁量权,并谕令符合资格的个人需戴手铐或特殊装置居家服刑,直至案件开审。

不过,他指出,居家服刑不适用于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人士、触犯刑事法典第6章的国家安全罪行,以及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贩运移民法令的罪行。

“对于被判10年或以上监禁的严重罪行、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或拥毒)罪行、家庭暴力和儿童暴力罪行,以及被判处强制鞭刑的罪行者,也不适用于居家服刑情。”

“因此,内政部旨在将居家服刑应用于还押者,以及那些未涉及之前列举的罪犯。”

赛夫丁今天在国会下议院会议的2025年供应法案(2025年财政预算案)政策辩论阶段发表内政部总结时指出,为了配合居家服刑举措,内政部建议所用的束缚工具的定义,不一定非得要限于手铐,而是使用特殊工具。

他说,该法案将通过修订现有其他法令或法规,互相协调。

“尊敬的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肯定对内政部的建议感到满意,即(新法案)授权法庭作决定。”

他说,监狱法令第43、46 和 47条文涉及有条件豁免(pembebasan berlesen)、假释令、强制报到令(Perintah Kehadiran Wajib),均由部长授权,并指示监狱局总监制定法规。

“但是,若要使用脚镣需要一项新法案,现有法令和法规没有。”

希望联盟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蓝卡巴星和国民联盟哥打巴鲁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达基尤丁早前分别插话,要求解释新法案会否废除监狱法令赋予部长酌情权的规定。

赛夫丁较早前阐明,该法案旨在减少监狱过度拥挤和人满为患的问题。全国目前有8万7229名服刑者,包括监狱囚犯,以及“社区改造计划”透过监管系统、有条件豁免和强制报到令接受改造的囚犯。

他指出,在监狱处于延扣的人士目前也多达2万8000人,因此内政部认为处于还押状态并等待庭审日期的人士是造成监狱过度拥挤的主因。

他说,内政部基本上已获得内阁批准制定这个新法案,目前正在与总检察署商议法案的框架,并举行咨询会议征询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等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反馈。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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