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私家车挡风镜投光度的新标准,私家车即日起的 后座乘客座位及车后挡风镜透光度可全黑。
至于私家车的车前挡风镜透光度需维持至少70%,司机和副驾驶座位透光度则至少50%。
交通工具车窗透光度的新规定仅限于私人车辆,不包括商用车辆或公共交通工具。
交通部长陆兆福5月7日在布城交通部召开的记者会上说,交通部将修订1991年汽车(禁止特定车镜)条规,允许私家车的后座乘客座位及车后挡风镜或隔热膜的透光度低于70%,条件是安装侧镜。
“在现有的条规下,车前挡风玻璃的透光度至少70%、司机和副驾驶座位的车镜透光度至少50%、后座乘客座位及车后挡风镜的透光度则30%。”
他说,只要车前有安装两个后视镜,后座乘客座位及车后挡风镜的透光度不受限,相比之前的至少30%,如今可采用全黑车镜。
“不过,车前的挡风玻璃和司机和副驾驶座位车镜的透明度,我们绝不让给步,需各别维持至少70%和50%的透光度。车主可基于安全或健康理由,提出申请。”
他强调,凡把车前挡风镜和司机及副驾驶座位车镜的透光度,调至低于交通部所设定的新规范,车主需付费提出申请。
“每项申请需缴付50令吉服务费,获得批准就需缴付5000令吉,期限长达2年。车主在限期后需重新申请和付费。”
他说,基于健康因素提出的申请,如不能接触阳光的皮肤病患者,申请者只需出示政府专科医生的书面证明就可豁免付费。
“新措施自5月8日起生效,执法行动从3个月后开始。”
他说,许多进口车都安装车窗隔膜,在送入电脑验车中心验车时皆不过关,导致中心附近会有提供出租车镜服务的汽车零件商店,向车主征收800令吉出租车镜费用,当车辆达标后就会重返该商店,重新安装原本的车窗隔热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