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总稽查司第一系列报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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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稽查司揭不符联合国标准 9装甲运兵车危及军人安全

(布城24日讯)总稽查司拿督聂阿兹曼揭露,国防部共有9辆装甲车运兵车(APC)并未遵守联合国标准,以致危及军人安全。

他说,由于装甲车缺少综合武器系统,军人必须探头才能发射,使到军人容易成为敌人的目标,而且在有关采购方面也退款少了222万令吉。

聂阿兹曼8月24日在2019年总稽查司报告部门和联邦各局遵守度稽查报告,以及联邦政府公司管理 2019年第一系列稽查报告的记者会上,如是表示。

报告指出,由于不符合联合国制定的规格,导致政府收取的退款从425万令吉减少到222万令 吉。 他说,星光防空导弹系统(Starstreak)的採购中,国防部也未对公司延迟交付新一代的轻 型多用途发射器(LML-NG)征收1504万令吉罚款(自到期日2018年9月起的28到171天之 间)。

另外,报告指财政部已批准採购6艘近海战斗舰(LCS),这将通过直接谈判实施,合约价值为90亿令吉,合约期限为2013年10月3日至2023年10月2日,此采购的目的是提高皇家 海军执行各种行动的能力。

2018年,总额为7亿6268万令吉,或12亿7800万令吉发展开支的59.7%用于购买LCS, 2019年支出比率比较低是由于LCS的实际工作进度未达到合约规定的进度。 主合同第30.1.1条规定,如果交付LCS之日起有延迟,则将按LCS平均价格的1%的比率处以罚金。

根据第30.1.2条,如果延迟时间超过12个月,国防部保留终止合约的权利,或继续合 约并确保公司履行其义务,同时,国防部有权根据第30.1.1条追讨罚款。如第30.4条阐明, 公司必须在国防部发出索赔信之日起60天内支付罚款。

主合约第23.1条规定,6艘LCS的交付将从2019年4月至2023年6月分阶段进行,LCS 1计划 于2019年4月交付,但是LCS 1未交付直到2019年12月31日,稽查发现,LCS 1从原定交付 之日起延迟交付245天,导致该公司至2019年12月31日被处以1亿1654万令吉的罚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尽管延期逾12个月,即在2020年4月,国防部并未向有关公司发出索 赔信以追求罚款,而只是在2019年6月14日就延误向公司发出提醒通知。

聂阿兹曼说,总稽查署建议通过扣除合约中规定的进度付款,对公司执行延迟交付和供应的延迟罚款条款。

他也说,当局也必须确保在准备回购合约时,考量使用方的需求和标准。

“未遵守局指示和要求的公司或官员必须依法或依据财务条款或标准作业程序受到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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