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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D Link仍处谈判阶段 雪政府制6条件保公众利益

(莎阿南26日讯)八打灵再也疏散大道(PJD Link)正处于中央政府与私营公司的谈判阶段,雪州政府虽原则上同意发展,惟前提须达到6条件要求。

掌管基本建设及公共设施、现代农业及农基工业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依兹汉指出,私营公司须在展开工程前,更早完成州政府制定的条件。

“同时,私营公司也需在展开工程前,取得内阁的批准及已签署私营协议。”

针对此项计划进展,他说,有关私营协议的条例与条规正在中央进行谈判,涉及的机构有公共私人领域合伙单位(UKAS)、公共工程部、国家检查署、财政部及大马大道局。

他8月26日在第十四届第四季第一资雪州立法议会,口头问答武吉加星州议员拉吉夫有关建议发展八打灵再也疏散大道的最新动向时,这么说。

依兹汉指出,内阁于2017年8月4日会议,原则上以“建设-经营-转让”(BOT)方式同意此计划,并限定相关公司须取得雪州政府的同意后,方能进行谈判。

“雪州行政议会于2020年9月30日获大马大道局通知八打灵再也疏散大道的建议,并原则上同意。”

他说,不过,州政府也制定数项条如下,以避免土地问题或涉及居民发对声出现。

a)该项目须按照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172法令)第20A条文要求,提出申请。

b)私营公司须提呈有关项目的环境评估报告、社会影响报告,以及须与涉及建议路线的居民进行公共听证会。 ”

c)大马大道局与八打灵再也市政厅深入讨论,协调八打灵再也疏散大道的发展,以及同意使用灵市政厅管辖的河流保留地。

d)若同意发展须修改八打灵再也地方蓝图。

e)征地工作须更早完成。

f)把涉及河流保留地,甚至至河床边的2.5公里路线的保养工作移交私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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