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沈可婷(马新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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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蚊型脚车酿8死案 被告沈可婷允保外候审

(莎阿南18日讯)在柔佛8少年骑蚊型脚车死亡案中,被告沈可婷今日获上诉庭批准暂缓执行刑罚,并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上诉庭今日审理“8少年骑蚊型脚车死亡案”女司机沈可婷的上诉准令申请,27岁的沈可婷今日身穿蓝色马来套装,在家人的陪同下现身上诉庭。

负责审理此案的上诉庭三司分别是拿督拉威德兰、拿督李兴昌(译音)和拿督莫哈末纳兹兰。

上诉庭三司随后准许被告暂缓执行入狱6年和罚款6000令吉的刑罚,同时允许她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沈可婷被控在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鲁莽及危险驾驶,导致8名骑脚踏车的少年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新山推事庭喝地庭两度宣布沈可婷无罪释放,惟控方今年2月18日上诉得直,重新审理案件。

新山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于4月13日判决沈可婷罪成,坐牢6年及罚款6000令吉,即日起执行。

他也喻令被告在服刑满后,吊销驾驶执照被3年,若被告无法缴付6000令吉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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