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马新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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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囤积过量食油一旦罪成可罚100万

(巴东勿刹22日讯)一名41岁供应商囤积超出政府限制的食用油量,一旦罪成有可能罚款100万令吉。

玻璃市总警长拿督苏丽娜指出,警方根据情报,于昨早9时采取行动,突击该食用油供应商位于巴东勿刹新村的场所。

“检查发现该供应商收藏了92.16吨(9万2156公斤)的5公升装食油,超出规定的至高80吨(8万公斤)。”

她昨日在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时说,警方充公了12吨(1万2156公斤)超出限制的食油,估计总值4万8800令吉。

苏丽娜指出,此案援引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13 (1) 条文及1974年供应控制条规10 (1) 条规展开调查,罚款额高达1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

她说,有关货物与嫌犯已移交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跟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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