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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收贿不当处理遗体 3医疗助理认罪遭监禁

(莎阿南14日讯)被控受贿以不当处理遗体,雪兰莪沙登中央医院的3名医疗助理(PPK)在地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和监禁。

被告莫哈末沙里占(43岁)、莫哈末礼端(41岁)和穆哈默尤苏里(36岁),今日在法庭皆俯首认罪。

地庭法官罗兹拉宣读判词时指出,莫哈末沙里占遭罚款2万令吉,莫哈末礼端罚款1万令吉,以及穆哈默尤苏里罚款5000令吉。

若3名被告无法缴交罚款,则以监禁方式替代,监禁日期从今日起计算。莫哈末沙里占监禁6个月、莫哈末礼端3个月和穆哈默尤苏里则监禁3个月。

控状指出,在沙登医院法医部任职的3名医疗助理被控各收取6250令吉、3550令吉和1100令吉贿金,协助一名32岁的公司持有者不当处理遗体事务。

他们在2018年3月18日和2019年8月7日,透过银行线上转账方式收贿,已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国罗兹拉说,身为法医部的医疗助理,被告的职责是负责处理遗体和尸首,工作非常神圣,不应提供可索取贿赂的机会。

“你们应该拒绝对方贿赂的行为,维护身为公务员的诚信。我希望你们能够悔过,别再重犯。”

“赚取的些许工资用于做善事,用上苍给予的思维判断是非。你们的所作作为都是错误的行为,我希望这些惩罚能让你们忏悔。”

3名被告在案件下判时难掩悲伤,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他们以家庭负担为要求法官轻判。

反贪污委员会主控官莫哈末阿里夫则以公众利益大于一切,以及案件严重性为由,希望法庭做出适当裁决。

在另一宗案件中,来自同一间医院的39岁医疗助理海鲁尼占被指收取1100令吉贿赂作为遗体处理的报酬,今日在地庭面控时表明不认罪。

控状指出,39岁的被告在2018年4月20日和4月23日期间,透过银行线上转账的方式收取贿金。

此举已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可在同一项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坐牢最高20年,罚款不超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海鲁尼占也是3名孩子的父亲。他今日面临替代控状,也就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在法庭上否认有罪。

海鲁尼占较后获准以6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必须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保管,以及定期前往反贪会报到。

有关案件择定在3月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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