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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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及冒用他人身份证 29印尼人工业区被捕

(布城28日讯)29名印尼公民持伪造及他人的大马卡,作为本身的身份证明文件及供在我国打工用途,结果昨日在雪兰莪蒲种工业区一带被捕。

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鲁斯林表示,落网的29人来自苏拉威西、棉兰和亚齐,年龄介于19岁至70岁,相信已定居在大马长达5年至10年。

“他们所持有的伪造身份证是用沙巴的地址,调查发现印在卡上的地址并不存在,劣质的假身份证没有安全特征,卡持有者的资料也不在国民登记局的系统内。”

他说,当局调查后发现,所有假身份证从雪州一名不知名的代理中,以每张300令吉购得。

鲁斯林今日在记者会上揭发外籍人士使用假身份证的记者会上说,随着接获公众投诉及情报,有关许多外籍人士持假身份证在蒲种工业区工作,当局昨天即展开“快捷行动”(Ops Pintas)。

他说,参与该行动的国民登记局17名执法官员拦截一辆载有外劳的客货车,在检查车内14人时,发现其中13人持有假身份证,其余一张是身份证原件被他人使用。

“执法队在蒲种工业区进行检查,逮捕另外15名使用假身份证的外籍人士。若被警方拦下,他们就用假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以及供在我国工作用途。”

鲁斯林说,29名嫌犯即日起遭延长扣留4天,因涉嫌使用假证件及他人证件,作为自身的身份证,并在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e)条文下接受调查。

“一旦被定罪,个人可被判坐牢不超过3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说,自2019年至今,国民登记局已逮捕447名使用假身份证的外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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