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江11日讯)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慕斯达法尤努斯促请雇主允许员工回乡,以便在8月12日的州选举中履行选民的责任。
慕斯达法尤努斯今日在马江工业训练学院开幕东区三方交流会后说,尽管如此,部门不打算针对此事发出任何通令,因为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已阐明,任何阻止员工投票的雇主可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1年。
“所有雇主都必须遵守,允许员工返乡投票。对于员工,如果有雇主不允许他们回乡投票,请通知劳工局或我们其他机构,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大马选委会早前宣布,国内6个州属将同步举行州选选举,提名日在7月29日,提前投票日为8月8日,投票日在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