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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署拒对虐猴案采行动 两造寻求庭令挑战遇挫

(吉隆坡22日讯)一名保护动物权益人士和一个非政府组织无法取得高庭准令,以挑战总检察署拒绝对一宗虐猴案的警方报案书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决定。

法官拿督阿末卡马今日驳回卡蒂妮和全球大马野生动物权益组织(Hidup)的准令申请,并裁决申请人无法提供令人信服的表面证据,以证明他们挑战总检察署决定的理由。

他在线上发表裁决时说,除了电报(Telegram)群组的截图、包含受虐小猴子视频的谷歌云端硬盘、一份警方报案书,以及英国广播公司(BBC)的一篇文章,申请人必须提供更进一步的证据,以推翻这一推定。

卡蒂妮和Hidup在今年6月16日入禀司法复核申请,并将大马皇家警察、总检察署和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卡蒂妮要求取得一项庭令以撤销总检察署在4月5日的决定,既不对申请人的警方报案书采取进一步行动,以及要求取得庭令指示总检察署援引适当的法律,提控涉案的人士。

阿末卡马说,申请人未能推翻总检察长行使其权力的合法性推定,也未能证明总检察长的决定具有恶意。

“这方面的申请需要更高的复核标准,我认为申请人未能通过这一门槛。”

卡蒂妮在申请中指出,自己在1月20日接到英国和美国两个爱护动物组织的情报,指坊间存有一个拥有数百名会员的虐猴电报群组,其中一名男子涉及其中。

她说,警方随后释放这名男子,并不对他进行任何提控。

在今日的庭审中,申请人的律师是芭薇德拉,总检察署的代表是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尔。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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