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撤销SRC国际公司和其子公司所获得涉及4200万令吉的资产冻结令(Mareva injunction)的上诉准令申请,今日在联邦法院宣告失败。
以丹斯里娜丽妮为首的三司驳回纳吉的申请,并谕令他支付SRC国际公司和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3万令吉的堂费。
另两名法官为拿督诺丁哈山和拿督阿布峇卡。
娜丽妮在发表裁决时说,大马法庭过去40年来所依据的案例对于高庭法官在发出资产冻结令之前要考虑的测试有明确规定,因此,联邦法院没有必要重新审视“真正风险消散”的测试,该测试已在S&F International Ltd和Trans-Con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的案例中有令人满意的裁定。
3月24日,高庭批准发出资产冻结令予SRC国际公司和Gandingan Mentari,并谕令纳吉在两造对其提出的诉讼得到最终裁决之前,不得处置、处理或减少在大马境内和境外价值4200万令吉以下的任何资产。
高庭限令纳吉只能每月提款不超过10万令吉,用于支付生活费和官司费用。
上诉庭于去年12月6日驳回纳吉的上诉,纳吉接着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准令申请。
SRC国际公司和Gandingan Mentari公司于2021年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纳吉失信、从SRC国际公司资金中谋取个人利益,并挪用资金。
在今天的庭审,纳吉的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和莫哈末阿尔凡,而两家公司的律师则是林志伟(译音)和甘纳纳登。
-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