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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隆新高铁计划案:高庭允政府等四造撤讼 谕令哈达支付1万堂费

(吉隆坡15日讯)高庭批准政府和其他4名前内阁成员提出的申请,驳回一名男子起诉前朝政府疏忽渎职终止隆新高铁计划(HSR)的诉讼。

司法专员罗兹玛娃尔今日作出上述判决,理由是原告莫哈末哈达没有合法代表权,且已滥用司法程序,并谕令他支付1万令吉堂费。

莫哈末哈达在去年12月30日以个人名义,及宣称代表逾3200万名受其决定影响的国民入禀诉讼,并将2名前首相即敦马哈迪医生和丹斯里慕尤丁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至于第三、第四和第五答辩人,分别是掌管经济事务的时任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时任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以及大马政府。

根据诉状,哈达要求法庭宣判,时任政府取消上述计划并赔偿新加坡4600万令吉的决定无效,同时谕令恢复这项计划。

他也要求因疏忽渎职而取消上述计划,导致人民承受损失的答辩人,向他及国人赔偿100万令吉。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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