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讯)内阁已同意内政部提呈8项公民权相关修宪建议的其中7项,但继续保留涉及弃婴和无国籍孩子公民权的第19(b)和14(1)(e)条文。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今天召开记者会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今天主持的内阁会议作出上述议决。
“我已经向内阁提呈, 所有拟议的修宪案,都已考量首相与团结政府盟党党魁和党鞭讨论后的意见。
“因此,内政部提呈的修宪建议除第19(b)和14(1)(e)条款外,均已获得内阁一致同意,前者将保留不变。”
内政部提呈的修宪建议均收集自早前与各界人士进行的咨询会议。
值得一提的是,拟议的修宪案还包括授予大马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孩子公民权。
赛夫丁说,他将在下周一与国会支持者俱乐部举行咨询会议,讲解修宪建议的详情。
他希望一旦修宪案在国会通过,能加快公民权申请的审批程序,让机制更明确、审慎和细致。
-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