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勒拉(右)向媒体展示关税局起获的电动滑板和电动摩托车。(马新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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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局连破多宗走私案 起获逾400万电动摩托.交通和酒精

(巴生16日讯)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分别在巴生西港、巴生北港和巴生谷侦破走私案件,起获各类电动摩托车、交通和酒精饮品,总值474万令吉!

关税局中区副局长诺勒拉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该局先于6月26日彻查巴生谷区一间仓库和场所,起获4辆进口交通,市价53万3400令吉。

“关税局之后于7月3日在巴生北港检查一个货柜箱,起获79辆电动滑板,总值16万9450令吉。”

她指出,对方将电动滑板与汽车零件、衣物和其他硬体设备一同进口,以避开执法单位的耳目。

“我们进一步调查证实,对方在关税局1号表格中填写的邮寄地址并不存在,该场所数年前已关闭。”

“关税局于7月3日在巴生西港检查一间仓库,起获15台交通工具发动机(Prime Mover)和一辆水槽车,总值397万令吉。”

她指出,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这些交通工具发动机和水槽车停放在自由贸易区内长达4年,进口商无法出示来自投资、贸易与工业部的进口准证。

“交通工具发动机和水槽车属于进口违禁品,若要进口就必须符合2023年关税局指令(禁止进口)第2表第8项和第9项指南。”

另一方面,关税局在7月28日于巴生西港检查一个货柜箱时,起获8辆电动摩托车和375公升酒精饮品,各市价5250令吉和5万5373令吉。

她说,关税局向投资、贸易与工业部查询后,证实涉及的公司并没有进口准证,上述电动摩托车和酒精饮品暗藏在货柜箱内家具和厨房用具后方,避开执法员调查。

“电动摩托车属于禁止进口的商品,若要进口,就且必须持有投资、贸易与工业部的进口准证,2023年关税局指令(禁止进口)第2表第7项指南已说明进口条件。”

“酒精饮品同样属于违禁品,要进口就必须符合2023年关税局指令(禁止进口)第3表第67项指南所阐明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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