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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报资产案:达因再申请索反贪会报案书

(吉隆坡8日讯)前财政部长敦达因再次提出申请,索取他被控未申报资产案的相关文件。

达因是在7月通过Raj & Sach伙伴律师事务所入禀上述申请,以索取报案书副本,也就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向他提出控状的投报。

达因在支持其申请的宣誓书中说,他已在今年1月31日入禀相同的申请,以及其律师已就此事致函答辩人(检控官),但他这方面未收到任何反馈,以及截至目前,答辩人仍是拒绝提供相关文件。

他指出,当局必须依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9(4)条文或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向他出示这份文件,因为它至关重要,以确保他可获得公正的审判。

在本日的庭审,副检察司旺沙哈拉鲁丁要求地庭法官阿祖拉择定于8月27日聆审此申请。

他说:“控方已在8月6日收到这项申请的通知书,我方将反对此申请。我要求敦达因出席接下来的庭审。

他指出,控方将在近期入禀宣誓书。

不过,达因代表律师普拉维兰要求法庭允许其当事人豁免出席接下来的庭审。

阿祖拉择定于8月27日聆审达因所提出的索取文件申请,并允许他豁免出庭。

今年1月29日,现年86岁的达因在地庭被控未遵守通知书,以申报其资产,其中包括数辆豪华车、公司,以及吉隆坡、雪兰莪、彭亨、森美兰、霹雳和吉打一带的房地产,惟他不认罪。

他被指抵触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罪成者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和罚款10万令吉。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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