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吉兰丹追讨石油税联盟(R)今天在国会外呈交一份备忘录,要求首相纳吉即刻处理有关吉兰丹石油税的问题。
吉兰丹追讨石油税联盟主席纳兹里(Nazri Deraman)表示,根据1974年石油法令,纳吉必须确保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以现金支付石油税予吉兰丹州政府。
“在吉兰丹开采的石油是吉兰丹州的天然资源。石油税课题必须立即得到解决,并且必须超越狭隘的政治利益。”
他表示。根据1974年石油法令,在吉兰丹海域开采的石油必须获得现金支付的石油税。同样根据国油与吉兰丹政府于1975年5月9日签署的合约,国有公司必须支付总额达10.4亿令吉的石油税予丹州政府。
此外,吉兰丹追讨石油税联盟也要求纳吉与国油在吉兰丹州建立长达300公里长的输送管,并建立负责收集、处理与输送石油的小站。
这是因为从位于吉兰丹海域的PM301区比吉底(Kerteh)还要靠近。比起吉底的300公里,吉兰丹Pantai Senok海域只是距离约140公里。
除了可以减少开支外,这也可以为吉兰丹州内的经济发展带来刺激与成长。
在呈交给武吉干当(Bukit Gantang)国会议员尼查(Nizar Jamaluddin)的备忘录中也列明了九个有关国油必须归还石油税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