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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发放修路拨款 再迪:雪州没亏欠中央

 

(莎阿南1日讯)中央政府在联邦宪法规定下每年必须发放大马道路资讯系统(MARRIS)拨款,以提升各州内的道路设施,因此雪州政府接收这笔款项,也并没有亏欠中央政府。

掌管基建、公共设施及农基工业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再迪说,在联邦宪法第109条款下,中央政府每年必须发放大马道路资讯系统拨款给各州政府。

“所以,纵使州政府接收这笔款项,也没有所谓的亏欠之说。况且,雪州大臣在提呈财政预算案时已表明,雪州在去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22.6%,相比之下对全国的贡献更大。”

再迪11月1日在雪州立法议会上回答国阵龙溪区州议员沙伦的附加提问时,如是表示。沙伦在提问中称大马道路资讯拨款来自于中央政府,因此要求州政府在所涉及的道路附上“主权”告示牌。

“此外,州政府预计2017年接获的大马道路资讯拨款将增加21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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