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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援法令重组水供设时间表 卡立:让雪政府即掌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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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阿南讯)雪兰莪州政府坚持在援引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114条文重组雪州水供时,立即接掌水供特许经营公司的管理权,不存有任何接管时间表。

雪州州务大臣丹斯里卡立坦言,州政府与中央政府对于重组雪州水供事务的执行方式,出现意见分歧,因此他将在明日再次会见能源、绿色工艺及水务部长拿督斯里麦西慕,商讨重组水供事宜的最终定案。

他说,尽管双方已对援引水供服务工业法令114条文重组水供一事达致共识,但在执行方式上仍有分歧。

他说,中央政府认为需要拟定时间表,让水供公司经营与管理一段时间后,再把管理权交予州政府,所建议的时间表为期半年至数年不等。

“不过,州政府基于以整体的方式重组及接管水供,以及在提升水供效率的前提下,坚决要求在水务重组时一并交出管理权给州政府,以免出现混淆及不确定因素。”

他说,早前水供特许经营公司接受的96亿5000万令吉献购价,也是重组后马上让州政府接管,不存在所谓的时间表。

卡立今午在雪州行政会议记者会,这么指出。

询及公正党领袖质疑中央政府对兑现水供接管备忘录的诚意,卡立说,雪州是全国首个原因水供法令重组水务的州属,当中涉及复杂的程序,各方应给政府时间拟出最有效的落实方案。

他强调,根据州政府的计算,随着援引法令重组水供后,州政府与水供公司不再是“愿买愿卖”的交易,献购价也从96亿5000万令吉减至76亿5000万令吉。

“州政府与中央政府在这方面已签署备忘录,双方必须对执行方式进行协商,而州政府也备妥执行计划,准备与中央政府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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